供稿: 时间:2011-11-03
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贯彻执行《北京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发[2011]3号文),自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准备工作,请各级负责人查看个人邮箱,也可以到学院内部新闻网、教务处网页下载各类表格和支撑材料的参考格式。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外聘人员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附后。
教务处
学历教育外聘教师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
日期(星期)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 收集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学历教育上课外聘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如遇同一老师在学历和继教都受聘,则只交一套复印件。 填写《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 |
11月 11日-16日 |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 将《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
(星期五) | 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 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处 |
- | 财务处 | 到银行为外聘人员批量办卡 |
12月 1日-13日 |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一式三份)、《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3-1(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复审 |
(星期四) |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 到财务处领取外聘人员的银行卡,及时发放到外聘人员手中。 |
12月 17日-19日 | 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 审核汇总二级学院报送的附件2和附件3-1,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3-2(一式二份), |
12月 20日-25日 | 财务处 | 审核教务处报送的附件3-2,报送银行入账 |
|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 通知外聘教师查询11月份酬金是否到账 |
附2:
继续教育外聘人员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
日期(星期)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 各项目组 | 请外聘人员在当月课表(原表二)上签到,或学科负责人及班主任确认外聘人员完成的工作,做好各种项目支出的支撑材料(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清单及参考格式); 收集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
(星期四) | 项目秘书 | 将本项目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
11月 11日-13日 |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 填写《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 |
(星期二) |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 将《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教务处管理科 |
(星期五) |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 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处 |
- | 财务处 | 到银行为外聘人员批量办卡 |
12月 1日-13日 | 各项目组项目秘书 |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1》一式三份,汇总 |
(星期四) | 项目秘书 | 到财务处领取外聘人员的银行卡,及时发放到外聘人员手中。 |
12月 14日-16日 |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2》一式二份,审核汇总各项目 |
12月 17日-19日 |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3》一式二份,审核汇总二级学院 |
12月 20日-25日 | 财务处 | 审核《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3》,报送银行入账 |
| 项目秘书 | 通知外聘人员查询11月份酬金是否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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