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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1-11-03

 

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贯彻执行《北京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发[2011]3号文), 2011111日起 ,我院外聘人员的酬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发放。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准备工作,请各级负责人查看个人邮箱,也可以到学院内部新闻网、教务处网页下载各类表格和支撑材料的参考格式。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外聘人员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附后。

 

 

教务处

2011 112

 附 1

学历教育外聘教师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

日期(星期)

责任人

工作内容

11 1 -10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收集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学历教育上课外聘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如遇同一老师在学历和继教都受聘,则只交一套复印件。

填写《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

11

11-16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将《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11 18

(星期五)

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处

11 20

- 12 10

财务处

到银行为外聘人员批量办卡

12

1-13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一式三份)、《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3-1(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复审

12 15

(星期四)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到财务处领取外聘人员的银行卡,及时发放到外聘人员手中。

12

17-19

教务处学历教育管理科

审核汇总二级学院报送的附件2和附件3-1,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的附件3-2(一式二份) 12 20 日前 将报送财务处

12

20-25

财务处

审核教务处报送的附件3-2,报送银行入账

12 26

二级学院教学办或综合办

通知外聘教师查询11月份酬金是否到账

 


2

继续教育外聘人员酬金发放工作时间表

日期(星期)

责任人

工作内容

11 1

各项目组

请外聘人员在当月课表(原表二)上签到,或学科负责人及班主任确认外聘人员完成的工作,做好各种项目支出的支撑材料(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清单及参考格式);

收集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11 10

(星期四)

项目秘书

将本项目本学期11月、12月和明年1月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11

11-13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填写《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

11 15

(星期二)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将《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教务处管理科

11 18

(星期五)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将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批量开户个人客户信息汇总表》及相应外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处

11 20

- 12 月10

财务处

到银行为外聘人员批量办卡

12

1-13

各项目组项目秘书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1》一式三份,汇总 111-30日外聘人员工作量及支撑材料, 1213日前 报送二级学院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12 15

(星期四)

项目秘书

到财务处领取外聘人员的银行卡,及时发放到外聘人员手中。

12

14-16

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2》一式二份,审核汇总各项目 111-30日外聘人员工作量及支撑材料, 1216日前 将附件6-2和各项目的附件6-1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复审

12

17-19

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填写《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3》一式二份,审核汇总二级学院 111-30日附件6-2和各项目的附件6-1 1220日前 将报送财务处

12

20-25

财务处

审核《外聘教师管理办法附件6-3》,报送银行入账

12 26

项目秘书

通知外聘人员查询11月份酬金是否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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