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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教代会、工会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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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使本次“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现将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教代会、工会专门工作机构委员候选人组成、条件及产生办法下发给你们,请按下列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

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专门工作机构组成

(一)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教代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教代会会议的组织与主持,审议教代会议题以及处理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其它重要问题等。

1.名额与结构

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拟定名额13名,兼顾工作需要和学院实际,成员中应有学院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师及其他代表性人员。

2.产生办法

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的方式产生。由各分会在学院新当选的“双代会”正式代表中进行推荐,征求所属党总支意见后报院工会。本届教代会主席团经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听取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审定。

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名单经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通过后生效。

3.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政议政能力强,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工作积极肯干,在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深入了解和客观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和一定的影响力。

4)“双代会”正式代表。

(二) 教代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在教代会领导下,处理教代会专门业务的工作机构。学院教代会设立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1.名额与结构     

1)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5名。

2)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5名。

3)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5名。

2.产生办法

在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本届教代会主席团提出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后,报学院党委审定。

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经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3.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应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或具有教学、科研、管理相关经验的教代会代表担任。

二、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专门工作机构组成

(一)第九届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督促、检查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决议落实及上级工会工作精神的贯彻,搞好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文体活动,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

1.名额与结构

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11名,兼顾工作需要和学院实际,委员中应有院级领导、工会负责人、教师、青年代表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组成。

2.产生办法

工会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委员会候选人名额按不少于委员名额10%的比例提出,即提出委员候选人13名,差额2名。

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各分会按照规定条件,在学院会员中进行推荐。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基础上,产生推荐名单;学院本届工会委员会经研究,提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院党委审定后,报市教育工会批准,确定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九届工会委员会经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

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条件第(1)至(3)条,但不限于“双代会”代表。

(二)第九届工会委员会设立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专门工作委员会是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处理工会委员会的专门业务。学院工会委员会设女教职工委员会、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

1.名额与结构

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5名。

生活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5名。

2.产生办法

本届工会委员会根据上届专门委员会情况,在听取会员意见基础上,提出以上两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后,报学院党委审定。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依法独立行使经费监督职权,并向工会会员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等职责。

1.名额与结构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拟定名额3名,由学院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产生办法

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候选人按等于应选名额提出,即提出候选人3名,选举3名。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及确定办法与工会委员会相同,工作同步进行。

第九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条件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条件除具备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外,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管理方面的知识。

四、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会委员会委员除个别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交叉。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选的推荐工作,并于 114日前 ,将《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推荐名单汇总表》、《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暨第九届工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院工会,同时上报电子版至bjjyxygh@yahoo.com.cn

 

附件:

1. 北京教育学院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机构设置名单

2.《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主席团、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推荐名单汇总表》、《北京教育学院第六届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暨第九届工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推荐名单汇总表》

                              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Uploads/6/附件2汇总表.doc
/Uploads/6/附件1双代会机构设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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