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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供稿: 时间:2011-10-28

 

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自201111月起开展全院国有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所使用的在用设备、废旧资产全部纳入此次资产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重点

学院统一配备的公用设备作为此次清查的重点。

三、清查方式

自接到此通知日起至11月底,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先行自查,20123月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

四、清查步骤

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提供资产清单和登记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根据资产清单进行逐一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1.对账实相符的账目直接在账单设备名称处打勾;

2.对有物无账的设备(含捐赠)填写登记表,登记表要求逐项填写,无设备编号或编号不清晰的,按设备品牌、型号及出厂时间填写;

3.对有账无物的设备,必须说明设备去向及原因;

4.对于丢失的设备,必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

五、工作要求

1.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是学院每位教职工共同的责任,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准备工作,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自查结果应向领导班子会专题汇报。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自查结果以文字形式经有关领导及资产管理员签字后 2011 11 30 之前,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楼206室)。

报送材料即:本二级学院、本部门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报告、核对后的资产清单和登记表。

固定资产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如何开展的资产清查,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二级学院在报告中需列出工作小组名单。

联系人员:马秀玉  联系电话:82089131

六、有关说明

由于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原有资产编号可在备注中查询,现有资产编号是升级后产生的新编号。对原有条形码及未贴条形码的设备,此次都必须补贴新的条形码(国资处统一提供),20122底之前完成,条形码是否完整粘贴将作为学院专项检查内容之一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学院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库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共同做出努力。

 说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资产账目和登记表发至资产管理员邮箱,请注意查收!条形码请资产管理员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设备科领取。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 1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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