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7-06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方案》(京教院党发[2007]39号)、《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京教院党发[200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院专业学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⒈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⒉申报其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要求及时间安排
⒈2011年7月6日,学院人事处发布通知,布置有关工作。
⒉7月6日—9月1日,各部门通知参评人员;参评人员填表,准备需提交的材料;各部门受理申报;将申报副高级以上人员的代表性论著(文)送专家评审;经部门专业技术评审工作小组评议后,排列推荐顺序。
各部门请于9月2日(周五)下班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推荐排序及部门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名单提交人事处。逾期未报,人事处将不予受理。
三、表格发放
申报不同类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以下文件及表格可从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最新公告”中下载,也可到人事处领取(暑假期间,人事处每周二安排值班)。
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教师)
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实验、教管及其他系列)
注:提交⒈或⒉表格,请用B4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⒊专家鉴定意见表(B5纸,双面打印)
⒋专家鉴定委托函
⒌教学情况、科研成果登记表
⒍《北京教育学院关于2011年专业学术评议工作的通知》
⒎《北京教育学院关于2011年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填表及报送材料的要求》
⒏《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目录》(论文、合著、著作三类)
9.《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学科评议组简表》
注:
⒈申报人员请按照《关于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填表及报送材料的要求》认真填报。
⒉人事处将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安排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时间, 并通知有关人员。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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