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7-04
各部门:
根据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根据本部门思想政治建设及专业发展的需要,组织本部门年度中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存入部门工作档案,作为学院年终对部门考核的组成部分;教职工个人总结作为年终考核及发放效益奖励的重要依据。
人事处在年终组织教职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据《北京教育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修订)》(待颁布),发放效益奖励。
特此通知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