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6-17
关于做好工会分会组建和换届改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2011年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的实际,以在职6个党总支为基础,在保持2008年分会建制的基础上,为确保工会组织建设和有效开展活动,坚持兼顾属地和行政管理相对独立设立的原则,建立工会分会。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工会指导下,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分会组建和换届改选工作。
二、组织设置
会员人数25人以下,分会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会员人数25-100人,分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正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各1人;
会员人数100人以上,分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或兼女工委员)、青年委员各1名。
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群众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信赖拥护。分工会委员应能任满一届,委员可连任,任期与聘期相同。
三、工作程序
1.各党总支向院工会提交关于设立分会委员会的意向性意见及选举办法。
以书面形式向院工会提出分会委员会成立及选举的意向性意见。内容包括:(1)提出建立分会委员会;(2)初步酝酿的正副主席、委员候选人的预备名单;(3)本部门会员人数,工会小组设立数量;(4)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
2.广泛听取意见,民主酝酿。各党总支在组织选举工作中,要积极向广大会员进行宣传教育,让大家了解提名的原则、选举程序和要求,分会委员候选人要充分酝酿,保证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3.换届选举以拟建分会为单位集中进行,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分会委员会。
4.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的分工报工会,经学院工会委员会批复后生效。
四、选举办法
1.选举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建议人选名单。计票人、监票人原则上不在分会委员候选人中产生。
2.选举拟召开会员大会,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超过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原则上不得以委托他人的形式代为投票。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
4.选举投票时间结束时,由计票人、监票人当场开票、统计候选人得票情况。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选举人数的半数的且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五、时间安排
六、工作要求
分工会改选选举工作是学院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和换届改选工作要在党总支组织下开展。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把握选举要求,组织广大会员充分酝酿,落实会员的主体地位,认真履行选举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工会×××分会委员会选举办法(略)
附件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参考样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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