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5-23
各部门:
2011年全员聘任工作已经结束,教职工顺利到岗工作。根据《北京市关于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意见》(京人社事发【2010】286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将于近期修订《北京教育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京教院人发【2008】11号),待学院教代会通过后执行。故此次聘任后,暂不调整职务变化人员的薪酬,待薪酬分配办法调整通过后,中层干部自2011年4月起补发,其他人员自2011年5月起补发。
请各部门领导协助传达。
谢谢各部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祝大家生活幸福,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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