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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时间:2011-04-23
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谨代表学院向全院青年教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全院28岁(含)以下教职工 5 月 4 日 下午放假半天。请各部门安排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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