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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1-02-25

 

京教院党发〔20116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

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2011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1 224日     

2011年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成《北京教育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更好地适应首都教育发展对我院提出的任务要求,以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对我院机构设置的批复意见为指导,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从首都教育大局和学院实际出发,更好体现学院的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遵循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方针,力求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建立机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职责清晰、管理顺畅、精干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和合理设置处级领导干部职数,为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内示范引领、国际开放合作的校长教师研修高地和首都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的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队伍保证。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原则

1.充分实现国家和首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校长教师培训提出的要求,体现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突出特色优势;

2.在保持主要党政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设置基本不变、注重功能、编制与资源配置均衡合理的前提下,对个别机构做适度调整。

(二)机构设置调整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体现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加强对全市校长教师培训和基础教育党建研究工作的领导,在建立和完善北京市普教系统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和北京市普教系统教师培训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基础上,成立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统筹全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管理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在进一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适时拟成立北京市教育督学培训中心、北京市中小学校本研修指导与管理中心、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协调管理中心、校长教师专业发展研究院。具体设置和挂靠部门另行发文。

三、机构设置具体方案

院内机构共25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科研机构8个,直属单位2个(详见附件1)。

1.党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学院办公室

负责学院党委和院行政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负责学院相关政策法规研究;负责学院各项工作落实的协调及检查;负责信访、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学院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等;负责院庆等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和院史馆的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部

协助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做好院级领导干部的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及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学院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实施的相关工作;负责党校工作、共青团工作和统战工作等;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学院女教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纪监审处

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全院教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察;负责院内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4)安全保卫处

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查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5)离退休工作部(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学院“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6)工会

负责工会、教代会日常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7)人事处

负责教职工的编制管理、聘任管理、工资管理、人员调配、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处级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资管理和相关福利的管理。

8)财务处

负责办学资金的预算、决算、调配和资产账目管理;负责办学资金和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并对学院各经营实体进行全过程财务管理。

9)科研处

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质量管理及成果验收;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报》编委会日常工作并管理《学报》;对各二级学院及职能处室开展科研工作给予指导、协调与服务,对各研究所的工作计划与科研业务进行统筹管理与检查评估;对学院附属学校及各实践基地校建设给予协调和管理。

10)教务处

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业务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继续教育的学科建设;负责培训评价和督导;负责学历教育的招生、学籍管理、教学过程和质量管理、教学服务、学生管理;负责学历教育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室日常工作;负责学院文印室工作。

11)干部培训办公室

负责北京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干部培训的规划、研究、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普职成教育干部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学院承担的干部培训的招生、方案实施、质量评估、证书发放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市专兼职教育督学的培训等。

12)教师培训办公室

负责北京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研究;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区县开展校本研修和远程教育;市教委交办的教师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级培训、委托培训和援助性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完成教育部“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等。

13)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北京教育党校办公室、北京市普教系统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协调、组织全市基础教育党建的研究、项目开发、培训实施等工作;完成市普教系统党建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教育工委交办的相关培训工作等。

14)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学院土地、房产的使用和管理,设备物资的招投标、采购、调配和更新折旧等管理;负责对学院主办的法人实体以合同方式进行统筹管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对学院房产、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无形资产的使用进行管理和服务。

15)总务处

负责学院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提供餐饮、医疗保健、物业、交通等方面的服务,维护校园环境和教学工作环境;负责学院的基建和校园修缮等工作。

2.教学、科研机构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6)教师教育人文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和学院总体部署,开展所辖专业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17)教师教育数理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和学院总体部署,开展所辖专业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18)校长研修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北京市普职成校长、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干部教师教育科学、心理科学教育的需要,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学校发展研究、德育研究,开展培训者培训等工作;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19)职业教育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北京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的需要,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开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规律的研究;开展所辖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面向社会的各种培训的教学和管理,加强与北京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研究部门的联系;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20)体育与艺术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和学院总体部署,开展体育教育类、艺术教育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培训和服务。

21)信息与远程教育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普职成干部教师信息技术教育需求和成人教育发展需求特点,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普职成干部教师远程教育、课程开发和管理;承担学院赋予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科研和组织管理;为学院管理工作、教育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安全运行的技术支持服务;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22)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

学院下属的二级学院。根据普职成干部教师外语培训、国际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根据学院的总体部署,开展英语专业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开展对外汉语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开展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开发与实施等工作;落实教学科研与学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课程教材教法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师德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

23)图书馆

建设具有校长教师培训特色的图书资料库;负责学院图书和情报信息、数字化信息资源的开发与服务等,并承担对北京市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训任务。

3.直属单位:

24)《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编辑、出版、发行《中小学管理》杂志,完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项指标。

25)《北京教育丛书》办公室(编辑部)

负责《北京教育丛书》的编辑、发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玄宇艺术学院:

按原有体制进行管理。

5.独立设置的法人实体单位:

对学院独立设置的北京兴教科贸公司、桃李书店、北京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北京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和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等法人实体单位实行统筹管理,落实各实体依法自主经营,面向市场,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基层党组织设置

    保留原设置的七个党总支不变。

五、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设置

(一)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设置原则

1.总量控制,因事设岗。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需要,确定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职数;

2.适度从简,精干高效。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原则上配备不超过4名处级干部,学院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度调整。

3.根据工作需要,可设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岗位。

(二)处级领导干部职数设置(详见附件2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1 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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