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01-19
关于下发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科研课题指南及
组织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各职能处室:
2011年是实施首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科研能力,提升“研训一体”的水平,有效服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背景下的校长教师培训事业,科研处结合《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和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精神,在面向全院教职工征询对2011年度科研课题指南的需求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学院领导同意,现正式发布《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科研课题指南》,请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及时将此通知下发全体教职工,动员并组织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院级课题选题和立项原则
1、选题和研究应围绕落实学院的发展定位,结合深入推进学院“五项攻坚任务”和解决校长教师培训事业、教育教学的重大问题进行。应对我院科学发展、学科建设、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能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且经过科学论证。
2、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与研究要与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发展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鼓励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培训项目开展科研课题研究,鼓励以课题形式进行培训理论研究和课程建设。
3. 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应结合各二级学院工作实际,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科研能力、提高各培训项目的质量,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成果,并有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
4. 申请立项课题应有充分论证,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手段科学,课题负责人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 课题申报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的并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或管理人员。近3年来凡承担学院立项课题,目前仍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课题申报。
2. 凡已获得国家级或市级立项的各类课题,不能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与研究内容参加此次申报,不得重复立项。
3. 此次课题申报,鼓励教职工以研究团队形式申报集体项目,支持和鼓励课题组成员跨院系联合进行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结构要合理,以促进跨学科合作与交流。
4.课题主持人申报课题限1项,课题组成员亦不得同时作为多个不同课题组的成员。
三、申报程序
1.课题承担人参照课题指南,确定具体题目,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该申请书可在学院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2.各二级学院初步审阅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于
3.科研处适时将教职工所申报课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邮箱地址:kych_9135@126.com
联系人:王欣 刘文娜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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