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11-25
各部门室、二级学院及中心: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的要求,请各部门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经费的对帐、结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时间为
2、支票发放截止日期为
3、现金报销截止日期为
4、国库集中支付(正常专项)项目请各部门于
5、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等请于
6、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组织好各项项目经费的年度结算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类项目的结算和报销手续。
财 务 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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