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11-23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摸底排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部门要认真、全面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凡在本次摸底排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部门,要填报承诺书(附件2),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凡在本次摸底排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要进行书面报告。承诺书和书面报告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纪监审处。
四、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自查与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19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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