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11-12
各部门:
2010年9月底接到市教委《关于核发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人均4000元,额度按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凡
2、病休有假条者、阶段性离岗者、内退者按人均2000元发放。
3、新参加工作且到校时间不足半年者按2000元/人发放。
4、兴教科贸公司、书店、杂志社及培训部由学院代发,年终一并返还。
5、当年退休人员按退休前在岗时间逐月发放。
6、出国未归者、擅自离岗者不予发放。
此次核增的绩效工资已于
请各部门领导协助传达。
谢谢各部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祝大家生活幸福,工作顺利!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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