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9-26
京教院组发[2010]8号
关于划拨2010年党员活动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院组织工作要点,今年开展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主题的基层党建创新活动。按照目前学院的党费标准,现将全年的党员活动费下拨各基层党组织,鼓励支持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具体划拨办法如下:
一、在职在岗党员活动费暂按200元/年/人划拨,其中50元/年/人由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二、离退休党员活动费按照100元/年/人的标准核拨,其中50元/年/人由离退休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三、人才交流中心党员活动费全年一次性划拨100元/年/人划拨,其中50元/年/人由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四、党员活动费按照各党总支6月份在编党员人数核拨。
五、党员活动费具体的使用办法按照京教院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O一O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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