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9-07
通 知
因“十一”过节放假,10月份公费医疗报销时间提前到9月26日、27日、28日、29日、30日(报销9月1日— 25日的药费,9月26日以后发生的药费,放到11月份报销)。
医务室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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