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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任后补发岗位工资的说明

供稿: 时间:2010-08-23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京教院[2008]16号)及《北京教育学院首次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操作办法》(京教院[2008]17号)文件精神,学院在2008年完成了首次专业技术分级(以下简称“分级”工作并上报市教委、市人事局,20105月市教委、市人事局批复。北京教育学院2010年第7期(总第220期)院长办公会决定按照市教委、市人事局批复结果,在20108月份为相关人员补发工资。

一、20105月后在职人员补发工资办法说明:

补发20081月至20108月,共计32个月“岗位工资”分级前与分级后差额部分。20109月起按分级后级别发放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部分。

二、20067月至200712月底退休人员补发工资办法说明:

20081月起,按分级后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基本退休费,即(分级后的岗位工资+退休前的薪级工资)*退休费计算比例,补发20081月至20108月,共计32个月差额。20109月起按分级后标准发放退休费。

三、20081月至12月退休人员补发工资办法说明:

退休前部分,按本文第一款在职月份补发;退休后部分,按本文第二款退休月份补发;20109月起按分级后标准发放退休费。

四、 2009 1 1 以后退休人员补发工资办法说明:

学院人事处在该类人员退休时,已按分级聘任后的岗位工资计算退休费,故此类人员不需要调整退休费,只需要补发20081月至退休月份的岗位工资。

五、经市人事局审批,提高退休费比例5%的人员(李晶、 王玉昆 老师),退休费计算比例由90%调整为95%按分级聘任后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基本退休费,即(分级聘任后的岗位工资+退休前的薪级工资)*95%+职务补贴*95%,并将新旧退休费对比,补发差额。20109月起按分级后标准发放退休费。

六、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分级补发工资说明通过“北京教育学院校园信息平台”( http://portal.bjie.ac.cn/)发给每位教职工,请在“我的工具箱:院内消息”中查收。退休人员专业技术分级补发工资说明发至离退休工作处。

 

人事处

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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