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7-08
京教院组发[2010]6号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争做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争做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教工[2010]25号)的文件精神,在我院广大教职工党员中,结合党委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工会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等活动,开展“争做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活动。这是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文件精神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下党的事业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进一步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通过召开报告会、上党课、开展支部讨论、编印材料、开展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深入领会创先争优活动的意义、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学习中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广泛开展各类活动,为党员争当“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搭建平台
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搭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平台,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结合学院创先争优 “围绕中心创学习型党组织,立足岗位做模范共产党员”的活动主题,以主题党日、经验交流等方式,激发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寻找身边的优秀党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典型、争创先进;结合学科建设、学科团队建设等工作,通过开展教学比赛、业务竞赛、学习竞赛等活动,促使党员争当岗位能手、学习先锋,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学习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院内外志愿服务、与农村中小学党支部牵手共建等实践活动,不断调动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争创先进体现在党员的服务行动中。
三、组织参加市委教育工委“北京高校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评选表彰活动
市委教育工委将在今年11月组织开展“北京高校育人标兵”和“北京高校成才表率”评选表彰活动,我院候选人名额各为1名。我院党委将在9月召开的党总支书记例会上,参照“北京高校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评选表彰方案,结合我院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师德标兵”人选进行候选人提名,广泛听取党总支书记及党员代表意见,做好考察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检验,并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进行推荐上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把争创活动作为党员干部群众受教育的过程,充分运用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校园网等教育阵地,大力宣传“争做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全市“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高校系统以及我院的“育人标兵和成才表率”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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