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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0-05-11

 

2010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与《责任追究办法》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收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请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请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附后的题目进行自我测试,于 521之前将完成的测试题以部门为单位交回组织部。组织部还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学习掌握“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抽查测试。

如您发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选人用人问题,请及时举报,并提供便于查核的具体线索。提倡实名举报,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中央组织部举报电话:(01012380

中央组织部举报网站:http://www.12380.gor.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1012380

北京教育学院组织部举报电话:(01082089242

北京教育学院组织部举报邮箱:zzb9110@163.com

 

北京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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