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3-1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通知,2010年4月3日—5日放假休息,共3天。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周六)、4日(周日)照常上课,4月5日(周一,清明节)放假;4月6日(周二)正常上班。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提前通知合作办学单位、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员,确保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各合作办学单位的上课安排按照上述时间执行。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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