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0-03-08
各部门:
2010年3月工资已经如期打入个人账户,现将2010年3月教职工工资中的变化项目说明如下:
一、2009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变动的具体规定》(京工改办[2006]12号)文件第一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次年的
二、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北京教育学院项目兼职表》(2010年3月至8月)、《北京教育学院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工作量汇总表》及《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历教育教学班主任(在职)统计表》,人事处按照《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院人发[2008]11号)文件精神,在相应人员3月的工资中调整了课时费、项目兼职、班主任费。
三、2010年1月工龄增加1年,引起部分人员基础津贴增加1分,即基础津贴自2010年1月起,每月增加55元。这部分人员的基础津贴在3月的工资中已做出调整,同时补发2010年1-2月基础津贴差额110元,在“临增结构”项目体现。
四、按照相关规定,本学期全职下校和深入工作站的教师享受实践津贴,在工资 “实践兼职”中体现。
五、2009年度下半年中层干部的效益津贴待组织部通知后发放。
请各部门领导协助传达。
谢谢各部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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