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09-11-04
为了做好2009-2010年度全院教职工(含离退休)供暖补贴的复核、发放工作,请各部门依据京教院国发[2008]3号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取暖费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组织本部门应享受供暖补贴的教职工认真填写《2009-2010年度冬季供暖补贴复核表》。2009年住房发生变化的教职工请注明变化情况。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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