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09-09-22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教工委《关于首都高校深入开展“国庆平安行动”的实施方案》(京教工〔2009〕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学院“国庆平安行动”,确保校园和教职工的安全,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与氛围,现将学院2009年“十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部门领导要根据一把手负总责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硬任务和第一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清醒认识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讲政治、讲大局,真正把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作为硬任务。在放假前,按照学院和安全保卫处与各部门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北京教育学院安全防火责任书》、《北京教育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岗位责任书》、《北京教育学院部门安全稳定责任书》《北京教育学院校区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内容和《北京教育学院“国庆平安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人有人管、事有人办、地有人看。对本部门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及时发现并消除本部门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各部门安全员,特别是分管重点部位的部门(如计算机房、配电室、化学品库、公寓、食堂、财务、地下室、图书馆等)的安全员,要配合部门领导在放假期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教职工下班后要关闭电器,关好窗户(特别是门上方的窗户)、锁好门,切断电源,做好部门内部的基础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二、安全保卫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区各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及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通报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务必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保卫处。
三、严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办公室、教室和宿舍,务必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
四、放假期间,教职工出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认真仔细地检查安全隐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放假期间外出的教职工,要遵守学院职工外出报告的有关规定,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被骗及盗窃案件发生。
六、加强网络的管理,严防敌对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境外不法分子借“十一”之机在网上发反动电子邮件。信息与远程教育学院对BBS网的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制定应急预案;各部门要注意发现和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恰当处理和缓解各种矛盾,注意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监控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放假期间,总务(基建)处要注意安全施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完善的施工安全协议书(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放假期间,有住宿学生、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使用临时工的部门(如总务(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兴教科贸公司)、校长研修学院、体育与艺术学院、国际语言与文化学院等),要加强对居住在校区内的人员及出租房屋的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十一”放假期间的安全。
九、各校区及分管重点部位的部门要安排好“十一”期间的值班,并将值班安排、值班要求、联系电话于
十、
十一、院办、安全保卫处、各校区及派出所值班电话
(一)院办:82089116 62018721
安全保卫处:82089121 监控室:82089142 传达室:82089144
中轴路校区:84136201(白天)监控室: 84111133-107(夜间)
黄化门校区:64031679(白天)64025172(夜间)
文兴街校区:68351459(白天) 88305704(传达室24小时)
德外派出所:62012889
安定门外派出所:84221809 84210173
景山派出所:64042045
展览路派出所:68351158
以上通知,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教育学院安全保卫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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