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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时间:2009-07-02
各党政部门、二级学院:
2009 年 7 月 1 日 ,市教委召开为落实“北京市六部委所发《关于2009年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无房老职工补贴复核、补报工作安排等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9】155号)”文件精神会议,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未在2004年申报、2007年补报住房补贴的在职无房老职工( 1998 年 12 月 31 日前 参加工作),请于 2009 年 7 月 3 日 和 7 月 6 日 (8:30—17时)到国资处房管科领取住房补贴审核表。根据会议精神,此次漏报者,上级主管部门今后不再受理。
二、对2004年申报、2007年补报在职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情况进行复核工作,对于外校区职工的复核,组织人员到现场复核。
时间安排: 7 月 9 日上午 8:30时—9:30时,在西郊校区现场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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