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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时间:2009-06-16
根据《北京市2009年区县局级后备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集中调整工作意见》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通知要求,在2009年院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中实行个人自荐(社会举荐)。请务必于 2009年 6月 18日 (星期四)下午5:00前,根据区县局级后备干部条件(见附件1),认真填写《院级后备干部个人自荐(社会举荐)登记表》(见附件2、3),并按要求签署姓名交至组织部。社会举荐时,举荐人一般要事先征得被举荐人同意。
相关表格也可从学院内部新闻网通知栏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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