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09-04-13
公文管理工作是学院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是学院党委、行政实施决策和办理公务的重要环节,体现党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操作性。自
一、学院各类公文将继续严格按照流程制发。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通过的公文电子版及时发至学院办公室,并按照流程要求进行审核。原则上学院办公室应在一周之内完成公文的制发工作。
二、由于新版校园网“内部新闻网”将及时发布各类公文,学院纸制公文将减少发文数量。原则上党口公文每个总支2份,行政公文每个部门1份;如需报送上级单位,可酌情增加。
三、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公文流转、保存等相关工作。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规范本部门公文流转程序,确保学院党委、行政决策的有效贯彻与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签收纸制公文并及时交与部门负责人,同时负责保管好本部门接收的学院各类公文,做好记录,供部门随时查阅;失效公文需及时交回学院办公室,由保密部门统一清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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