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8-09-04
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计划和预算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国际化建设,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引入高水平境外专家学者,并制定相应引进计划和预算,现向各二级学院征集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计划和预算。
此次征集的外籍专家聘请计划包括长期外籍专家和短期外籍专家,包含以个人身份来院教学及交流的外籍专家和我院以购买课程的方式邀请来院教学的外籍专家。
港澳台专家聘请计划的填报参考外籍专家聘请计划。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研究外籍专家聘请需求,确保计划聘请专家的教学任务已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各部门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和《北京教育学院各部门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预算表》。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表格于9月14日之前发送至dice_bjie@126.com,同时将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的纸质表格交至国际处办公室(综合楼208)。
附件1:短期外籍专家的分类和资质要求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分类,在华停留90天(含)以内的外籍专家视为访问、交流、考察类短期专家。应持F签证(访问签证)来华。
前来我院短期讲学的外籍专家须符合如下条件:
(1) 在教育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外籍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学工作经历。其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1.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3.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
附件2:短期外籍专家费用构成和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短期来院讲学的外籍专家,学院可承担的费用包括:课时费,住宿费,餐费,国际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用。
我院为外籍专家承担国际旅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专家经由我院邀请入境;2、专家在华停留期间只参与我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再前往其他机构讲学。
由我院负责为专家购买的国际机票,一般为经济舱标准,并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购买,严格遵守“入境和出境段必须优先考虑中国国内航空公司”的政采原则。
聘请短期外籍和港澳台专家相关费用标准
课时费 | 住宿费
| 餐费
| 国际旅费 | 翻译费用标准参考 (以中英互译为例) |
课时费标准按专家级别预算。标准参照:京财预【2017】1389号《北京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 最高600元/人/天 | 最高300元/人/天 | 以经济舱价格计算。并提供在政采名录中的机票代理公司的报价。 | 根据项目需要,可列支口译和笔译费用。 1. 口译(交替传译): 3000元/译员/半天 2. 笔译 中译英:300元/千字 英译中:280元/千字 |
附件3:《北京教育学院各部门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
附件4:《北京教育学院各部门2019年度国际及港澳台专家聘请预算表》
注1: 各部门聘请的短期外籍专家的市内交通费,采取实报实销,从本部门公务招待经费中列支。
注2:如有任何问题,或有聘请长期外籍专家(聘期超过90天)的计划,请向国际处咨询。
联系人:国际专家聘用事务:张乃明 82089100
港澳台专家聘用事务:仇妍 8208950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9月4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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