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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社会化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18-12-29

关于2018年社会化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申报社会化评审系列人员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学院人事处发布通知,布置有关工作;
2.2019年1月2-4日 申报人员填表,准备应提交的材料;向所在部门申报;
3.2019年1月4-11日 各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申报表》中填写的科研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要求见“表格下载:科研材料审核要求”);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提出拟聘建议名单;
4.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各部门将申报人员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材料(纸质版)、部门评审工作材料提交人事处;
5.2019年1月14-18日 审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资格;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学术条件的要求及说明
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任职条件以《北京教育学院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京教院人发[2018]第8号文件作为参考。
1.核心期刊:凡在《北京教育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两篇折算为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在《教师发展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同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北京日报》理论版、《求是》上发表的文章(不少于2500字)视同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一般期刊:在专业领域的权威报纸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认定为在一般期刊发表的科研成果;
3.独立作者:与他人开展合作研究并作为第一作者联名发表内容属于不同学科领域合作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可申请按独立作者对待;
4.院内重点关注课题:北京市教育学会课题按照院内重点关注课题对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视同为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1)主持拟定、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拟定北京市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1项,并已被采纳和发布实施;
(2)执笔撰写经学院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认定的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经验总结等2份,并已被采纳和发布实施;
(3)执笔拟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4项及以上,并已被采纳和发布实施。
执笔撰写或拟定、参与拟定的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经验总结、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认定时需提供原文(含上级机关发文、学院发文或处内发文),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表格发放
以下申报文件及表格请点击下方附件包下载。

1.北京教育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报送材料(个人、部门)及《申报表》填写要求
2.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请用A3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3.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材料一览表
4. 个人申报材料袋封面
5. 参与拟定各类报告、规划、文件认定表
6. 2018年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各类用表
7. 2018年XX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汇总表
8. 科研材料审核要求
五、联系人:袁梅莲;联系电话:82089537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2018社会化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附件包
文件类型: .zip 2018社会化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附件包 (12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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