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19-01-17
关于2019年度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为规范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的选派程序, 建立公开公平公证的竞争和选拔机制,特将2019年度学院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选派对象:
学院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即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学院在2019年度计划选派6人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即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者。
(二)申请人须获国际会议邀请并作为在会上宣读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在国际会议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主席或副主席、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三)申请人应在学院工作满1年以上,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用外语熟练宣读论文和进行会内外学术交流。
(四)申请人必须是院级重大课题或市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或者是学院学科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骨干教师。
(五)一级学科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重点、重大课题负责人或核心成员者优先。
三、申请流程
(一)2019年度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的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
(二)申请人须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并结合本通知附件《评分表》中的要点撰写参加国际会议必要性说明,然后与如下材料一起提交所在部门:国际会议通知书、邀请信(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原件后补),论文或论文摘要,论文接受函,英语等级证书,出访行程安排。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部门将《申请表》和上述材料一起报送科研处。
(三)科研处汇总申请人提交的《北京教育学院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参会必要性说明及有关材料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商初审后,提交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和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会申请进行集中评审。
四、评审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相关条件,以全年出访费用额度为参考依据,进行票决。评审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院系分布,学科分布,三年内是否已经出国参加国际会议,论文水平,会议水准等条件。
联系人:
科研处: 杨 晨 82089214
国际处: 张乃明 82089100
科研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月17日
北京教育学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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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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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申报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与本人专业研究领域一致,且申请人学术论文有较高水准 |
5 |
10 |
15 |
20 |
2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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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
5 |
10 |
15 |
20 |
2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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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该国际会议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很强的国际影响力。 |
5 |
1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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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持有国际会议组织方发送的正式邀请函和论文录用通知,并有完整的参会行程安排(准确的出境和入境时间均须列入行程安排中) |
5 |
1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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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人在该国际会议组织中担任主席或副主席、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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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人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团队成员或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组成员。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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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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