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9-03-20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精神,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共三天。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各校区要切实做好节前安全排查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请教职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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