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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选拔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人选的通知

供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19-03-27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9]137号)要求,现在全院范围内为我院与塞浦路斯大学联合举办的孔子学院选拔中方院长推荐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2020年6月派出。
    二、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含)。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工作经历(二者满足其一即可),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 能熟练使用英语或希腊语进行工作,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信息处理能力。
  6.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三、报名办法
      参考汉办《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中报名方式,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并须在2019年4月8日16:30前,将下载的纸质版《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选拔办法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申请人条件,确定不少于2名推荐人选,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合格者经学院党委常委会批准,按国家汉办规定派出。
   五、聘期待遇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年。待遇按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仇   妍    
     电 话:82089505
                               北京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3月27日
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pdf
文件类型: .pdf 关于商请推荐2019-2020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pdf (628.0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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