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安全保卫处 时间:2019-04-03
各部门:
清明假期将至,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为切实做好人员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全保卫处针对一些多发、易发的安全问题提示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明确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切实增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
2.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落实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清理整治安全隐患。
3.教职工放假前,对办公室及工作场所进一步做好检查,关窗锁门,并关闭电脑、电灯等用电设备。
4.放假期间有工作安排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统筹和安排,明确职责任务,并加强沟通联系,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工作秩序。
5.各校区加强值班和校区巡逻,中控室、配电室等重要部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放假期间,外出的教职工要注意关好家中的门窗,关闭水、电、燃气等开关,做好家中安全防范工作。
7.教职工外出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乘坐车辆时,请自觉系好安全带;驾驶车辆外出,要文明驾驶,规范驾驶,离开汽车要注意关闭车窗,锁好车门,车内不要留放贵重物品。
8.假期参加祭扫的教职工要文明祭扫,自觉遵守祭扫场所防火等有关规定,不在祭扫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安全保卫处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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