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科研处 时间:2019-04-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北京市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北京教育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教育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过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优化学术研究工作,提升“研训一体”水平,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北京教育学院2019年度科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门教师、研究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详见《课题指南》
二、资助标准
1.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重大课题经费不超过30万元;重点关注课题经费不超过10万元;一般课题经费不超过3万元。)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
2.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3.审批后的资助经费预算纳入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研究经费列支。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1.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具备一定研究能力并能保证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2.正在承担北京教育学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课题。
3.鼓励教职工以研究团队形式申报集体项目,支持和鼓励课题组成员跨院系联合申报课题。
4.课题主持人申报课题限1项。
5.课题申报采取匿名评审,请课题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论证活页供专家评审时使用,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成员姓名及其所在部门名称等相关信息。
四、完成时限
1.一般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重点关注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重大课题要求在3年内完成。
2.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科研处批准备案。
五、材料提交及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9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A3正反面打印装订,各一式5份(见附件)。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2.各二级学院应初步审阅申报书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2019年5月6日起开始接收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5月10下班前将相关资料纸质版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h_9135@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田彬彬 联系电话:82089135
科研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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