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工会 时间:2019-05-08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分会组织活力,根据分会建设和会员的实际需求,经机关分党委和分会申请,学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机关分会由原来的一个分会调整为3个分会。现将机关分会重组选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机关分党委和学院工会的领导下,新组建的三个机关分会各自成立选举工作筹备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分会重组选举工作。
二、组织设置
(一)分会设置
机关分会根据部门职能(个别有调整)划分为以下三个分会:
机关一分会(党政部门为主)(含院领导):党政办公室、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中小学管理杂志社
机关二分会(培训教学科研为主):培训管理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工会、培训中心、交流培训中心
机关三分会(国资后勤为主):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桃李书店
(二)委员职数设置
会员人数在25-100人的分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正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各1名。
(三)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热爱工会工作,敬业务实,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议事能力,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承担委员的工作任务,保证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工作生活,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受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4.分会主席原则上由分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兼任。
三、工作程序
1.由各选举工作筹备组结合本分会实际,向学院工会提交选举工作请示。请示内容包括:(1)组织领导(2)委员设置及产生方式;(3)工会小组设置情况;(4)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主席初步人选;(5)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6)分会选举办法等。
2.广泛听取意见,民主酝酿。选举前,各分会要积极向广大会员进行宣传教育,让大家了解提名的原则、选举程序和要求。分会委员候选人要充分酝酿,保证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3.新成立的三个分会分别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三个分会委员会。
4.选举结束后,各分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工会,经学院工会批复后生效。
四、选举实施
1.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原则上不在分会委员候选人中产生。
2.选举应召开会员大会,参加选举的人数须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2/3以上。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20%。
4.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清点选票,进行计票。
5.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五、时间安排
5月10日前,各分会向学院工会提交选举工作请示。
5月13日前,学院工会审核并给予批复。
5月14日-23日,各分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选举工作。
5月27日前,各分会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选举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学院工会。
5月30日前,学院工会对报送选举结果给予批复。
六、工作要求
各分会要充分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把握选举要求,组织广大会员充分酝酿,落实会员主体地位,认真履行选举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工会机关 分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2.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参考样式
北京教育学院工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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