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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北京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人才库的通知

供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19-05-17

为充分发挥我院各专业人才在外事工作中的专业作用,提升我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学术性和专业性,以更好服务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我院将设立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人才库(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人才库”)。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下列条件和程序,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申请加入国际学术人才库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一、入选国际学术人才库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讲师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书面或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本专业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与国际学术研究视野;

(五)能胜任下列国际学术人才职责(一)~(五)项中的至少一项职责。

二、国际学术人才的职责

国际学术人才库的成员有责任及时提供各专业的学术前沿信息并对我院开展的对外交流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具体职责如下:

(一)翻译(含笔译和口译):会议论文、科研文献、外事文书等;

(二)开展国际合作科研或比较研究;

(三)双语教学;

(四)开发国际合作项目;

(五)开展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国际合作交流的理论和规划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

(六)学院交办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任务。

三、国际学术人才的待遇

(一)学院优先安排其参加境外的培训、国际会议、访学、讲学、合作科研等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二)学院推荐参加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组织的相关中外人文交流活动。

(三)学院每年拨付专门经费,由国际处负责预算和管理,对取得国际合作科研成果和成功开发国际合作项目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并对国际学术人才开展必要的培训。

四、申请加入国际学术人才库的程序

(一)拟申报国际学术人才的教师或干部填写《北京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人才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提交给所属二级学院或部门的负责人;

(二)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核实申请者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为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于每年5月份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报国际处。原则上,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的国际学术人才数量不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30%

(三)国际处审核各部门推荐的申报人资料,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的名单报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

(五)经学院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国际处和人事处(教师申请者)或组织部(处级以上干部申请者)备案;

(六)国际学术人才的在库日期与该教师的聘期一致,聘任期满如想保留国际学术人才资格需重新申请,20196月入选国际学术人才库的人员资格最长有效期可至20236月;

(七)国际学术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国际处每年5月份受理加入国际学术人才库的申请;每年6月份对在库人员进行年度审核,对不能胜任学术人才职责或有任何违纪行为的人员提请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免除其学术人才的资格。

请各部门于2019524日下班前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张乃明

电话:82089100139119902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5月17日        

 

文件类型: .docx 北京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术人才库申请表.docx (19.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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