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事处 时间:2019-05-31
学院2017年管理岗位定级、晋级于2018年3月圆满完成,根据《北京教育学院管理岗位职员定级、晋级办法(试行)》(京教院人发〔2018〕3号)文件和我院实际情况,现拟开展2018年管理岗位晋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七级和八级岗位晋级指标数。
2.根据学院文件规定,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师德考核合格且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任职年限、工作年限以及年度考核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值计算。根据得分情况和拟增设岗位数,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指标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现职级年限和工龄均计算至2018年;考核统计为本聘期内优秀次数)
3.公示期满后,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晋升的人员在其所在部门内组织测评。重点测评所在部门人员对其晋升的意见,评价意见分别为同意、不同意、弃权。如评价为“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等于或超过总票数的30%者,不予晋级。指标将空缺,纳入明年晋级指标。
4.根据测评结果,在征求联系院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晋级人员建议名单,提交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聘任。
5.晋级人员的相关待遇从2019年1月起执行。
二、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5月31日 |
公布各岗位晋级指标数及公示拟晋升人员名单 |
通过公示人员填写晋级申请表; 公示期满后,拟晋升的人员在其所在部门内组织测评;提出晋级建议名单提交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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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 |
晋级人员建议名单报院长办公会 |
联系人:王翠萍;联系电话:82089537
附件:附件. 管理人员晋级申请表.docx
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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