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科研处 时间:2019-09-12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中国教育学会2019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教育改革实验区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评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设在我院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校长学院),因此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通过该秘书处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方式
1.中国教育学会2019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原则上,各分支机构分别可推荐20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分别可推荐20项;各副省级市和地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分别可推荐3-5项;各教育改革实验区分别可推荐2-5项,各会员学校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的直接申报。
2. 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于9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仅限PDF格式)提交至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
3.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审核申报材料,按照推荐数量,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编号后,于10月16日前报送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
4.随通知下发课题指南和2019年度研究侧重方向(附件3),申报者可结合实际根据指南和方向确定具体课题名称后进行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
二、课题负责人申报条件
1.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有参加省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
2.能够筹措课题经费并获得必要的研究条件;
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
4.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重点课题负责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主持省级以上重点课题经历;
2.在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贡献突出;
3.在相关学科(专业) 领域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三、课题评审及相关费用
1.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根据终审意见,学会择部分优秀课题立项为重点课题。
2.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重点课题将得到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课题组自筹补足;一般规划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3.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盼盼 82089647
课题材料报送地址:
纸质版材料:北京教育学院黄寺校区南楼205室
教育管理系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jyglfh2019@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应为:2019课题申报+申报人姓名,未按上述方法命名的邮件,将不予以受理。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秘书处
2019年9月12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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