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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销的通知

供稿:财务处 时间:2019-11-12

各部门: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各项经费的年度报销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项经费的对帐、结算,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时间:2019年12月21日—2019年12月31日(此期间财务处停止对外报销)。

二、按规定,学院2019年财政项目经费结余将于2019年11月30日被财政收回,请各部门按规定时间把握好支出进度,最迟于2019年11月28日前完成相关支出结算报销工作。

三、基本经费报销时间及相关要求:

1、基本经费2019年12月21日以前发生的基本经费支出(不含21日)支出方式无论支票、现金或公务卡等支出必须于2019年12月21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作废。2019年12月21日—31日期间发生的支出结转2020年元月报销。

2、公务卡刷卡期间为2019年10月25日(含)—11月24日(含)之间的支出,请于2019年12月3日前报销完毕;刷卡期间为2019年11月25日(含)—12月21日(不含)的,请于2019年12月21日前报销完毕。

3、支票发放截止日期为:20191213。请务必于2019年12月20日前返回发票,到财务处办理完成相关报销手续。

4、各部门外请讲课、咨询等劳务性支出报送(务必保证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因已至结账期,请务必确保资料正确、完成、以免发放不成功。逾期将计入2020年度预算报销。

5、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待结算款及往来款项等请于2019年12月20前到财务处办理归还手续。

6、决算停止对外报销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

(1)201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发生的现金、支票支出,请于2020年元月30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作废。

(2)201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发生的公务卡刷卡支出,请于2020年元月3日前报销完毕。

四、其他经费支出按第三条2、3、4、5、6办理执行。

                                                           财 务 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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