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工会 时间:2019-11-18
各分会、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院财务处《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销的通知》规定,未办理完本年度子女医疗费报销手续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12月20日(含)之前到学院工会办理。
2019年12月21日—31日发生的医疗费,请于2020年1月30日前报销,过期作废。
提醒参加学院子女统筹医疗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各分会协助通知到相关教职工。
学院工会
2019年11月18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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