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工会 时间:2019-11-18
各分会:
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2月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学院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激励教职工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建言献策,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现面向广大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围绕学院改革发展、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以及生活福利等问题提出议案。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1.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履行代表职权,积极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建言献策。
2.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须5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可以是其他单位的正式代表)。
3.代表拟定提案前应做深入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提案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提案表,所提议题要精炼,案由(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要简洁,建议要具体,表述要准确、书写要规范。
5.提案应一事一案,内容要符合学院的实际情况。
6.提案要经过提案人所在分会负责人的初步审查和筛选后,向提案工作委员会提交。
7.提案内容如属于部门应完成的日常工作或应日常解决的问题或以往重复性的提案,一般不予立案,只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过期提交的提案将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三、其他
1.为便于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请各分会于12月12日前将初步审查、筛选后的提案(纸质版,提案人与附议人手写签名)送交学院工会办公室(北楼317室),并将电子版(含提案人与附议人名字)提交至工会邮箱: ghjyxy@126.com
联系人:姜俊霞 联系电话:82089251
2.学院鼓励代表多提高质量的提案,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及承办提案先进部门,学院工会将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北京教育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编号: |
类别: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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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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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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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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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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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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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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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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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委员会意见 |
主 任: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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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填写提案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2.提案人和附议人须是学院教代会正式代表,其中附议人至少5人; 3.此表可以复印,内容较多时可增加附页; 4.编号和类别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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