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社会化评审系列人员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学院人事处发布通知,布置有关工作;
2.2019年12月3-8日申报人员填表,准备应提交的材料;向所在部门申报;
3.2019年12月9-20日各部门成立考核评议组,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申报表》中填写的科研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要求见“表格下载:科研材料审核要求”);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议组组织评审,提出拟聘建议名单;
4.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各部门将申报人员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个人材料(纸质版)、部门评审工作材料提交人事处;
5.2019年12月23-27日 审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资格;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各部门考核评议组组成及职能
1.各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议组:各二级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议组;其他部门统一成立联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议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考核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各考核评议组根据学院文件拟定评审方案。考核评议组成员、评审方案及评审时间请于12月9日前上报人事处。
2.考核评议组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发挥作用情况、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及履职情况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议工作;结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师德表现、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评议推荐意见。各考核评议组可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表现、专业水平等各方面的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推荐意见及排序。
3.考核评议组将部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议结果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排序报学院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四、学术条件的要求及说明
1.被CS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一篇可折算为两篇核心期刊论文。
2.核心期刊:凡在《北京教育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两篇折算为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在《教师发展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同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北京日报》理论版、《求是》上发表的文章(不少于2500字)视同为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3.院内重点关注课题:北京市教育学会课题按照院内重点关注课题对待;
4.执笔撰写或拟定、参与拟定的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经验总结、发展规划、政策文件等认定时需提供原文(含上级机关发文、学院发文或处内发文),填写《参与拟定各类报告、规划、文件认定表》。
五、对于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送审要求的补充说明
1.申报者提交的两篇代表作应为以北京教育学院名义独立发表的论文,所提交的论文须是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有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
2.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论文须聘请三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论文须聘请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同行专家评议采用匿名送审形式,评议专家由人事处根据申报人学科专业情况决定。
4.同行专家评议意见中,如有两位或三位专家均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所申请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水平,则申请人不具有参加本次专业技术评审资格。
5.同行专家评议费由申报人自理。
六、表格发放
以下申报文件及表格请直接点击下载。
七、联系人:袁梅莲;联系电话:82089537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