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信息网络中心 时间:2019-12-18
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3),我院管理使用开发的教育移动互联应用程序(APP)、其它移动互联网平台提供的各部门管理使用的小程序和企业号均要开展备案自查。所有信息上报教育部管理平台,由教育部进行统一安全监测、检查抽查、接受投诉举报等。
经研究,我院备案自查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北京教育学院教育移动互联应用程序备案信息表(附件4)。如部门没有使用移动互联应用程序的,填写附件4中的表1,并于12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表格交至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综合楼1013,或信息表填写签字后扫描版通过邮件发至wangluo@bjie.ac.cn。
二、针对部门有移动互联应用程序(APP)、小程序或企业号的,填写附件4中的表2,并按附件5的要求准备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准备好后,于12月23日至25日下午16点前,携带表2和材料至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综合楼1013,经审核后,现场在线上填写上报材料。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超时未上报或未如实上报者,可能会导致上级部门对学院进行行政约谈、通报或行政、刑事处罚等。一经发生上述问题,未按时间上报或未如实上报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人:申坤
联系电话:82089189
电子邮箱:wangluo@bjie.ac.cn
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号)
附件3:教育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 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技司〔2019〕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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