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科研处 时间:2020-04-10
各二级学院(中心)及部门:
根据京教函〔2020〕86号(附件1)、京教函[2020]87号(附件2)文件相关内容要求,2021年度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要求请见附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由学院组织统一评审,推荐报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按照京教函〔2020〕86号、〔2020〕87号文件内申报要求、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等内容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社科计划一般项目
(1)申报数量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北京教育学院限报1项。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应为40周岁以下;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① 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② 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③ 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④ 原则上已承担过市教委社科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3)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
2、社科计划重点项目
(1)申报数量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北京教育学院限报2项。
(2)申报条件
①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② 申请人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③ 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或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均不可申报本项目。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重点项目申请资格。
④ 申报项目须满足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的其他限项要求。
(3)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
二、申报方式
1、申请材料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请填写《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3),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按要求申请人请填写《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4)。两类项目均须报送申请书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bjie.ac.cn)。
2、报送时间
为保障报送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及部门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统一按时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3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评审
如申报超过分配限额,科研处将依据分配限额,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推荐评审。通过推荐评审的项目将于5月6日前通过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注册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并于5月13日前组织完成打印纸质申请书、盖章等工作。
联系人:杨晨 82089214 13581833486 邮箱:keyanchu@bjie.ac.cn
科研处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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