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0-07-09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京教院人发〔2016〕4号)、《北京教育学院教师关于深入基础教育实践实施意见(试行)》(京教院人发[2013]1号)和《北京教育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实施(试行)》(京教院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各部门考核评议组组成及职能
1、各部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议组,考核评议组成员不少于5人,人数为奇数;部门人员不足15人的,可与学科相近部门成立联合考核评议组;考核评议组成员由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各考核评议组根据学院文件及相关规定拟定部门评议方案。
2、考核评议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议工作;结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师德表现、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评议推荐意见。
3、考核评议组将部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议结果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排序报学院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1、7月9日(星期四)学院人事处发布通知,布置相关工作。拟申报晋升职务人员请于8月25日(星期二)前向所在部门申报。
2、8月25日(星期二)各部门将拟申报晋升职务人员名单报学院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3、9月4日(星期五)各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方案及考核评议组成员名单报学院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7月9日-9月7日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根据附件“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报送材料(个人)”准备应提交的材料。
4、9月7日-9月11日申报人员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5、9月11日-9月30日科研处、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科研审核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先按照附件“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报送材料(个人)”中的第六、七条准备。
6、10月12日学院考核组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7、10月12日-10月16日各部门考核评议组组织评议,根据“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报送材料(部门)”将材料报送学院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
8、10月19日-11月6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专家送审。
9、11月中旬学院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议。
四、表格发放
申报不同类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以下申报文件及表格请在附件中点击下载。
注:提交1或2表格,请用A3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五、联系人:袁梅莲;联系电话:82089537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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