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党政办公室 时间:2020-07-10
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0年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至8月23日(星期日)放暑假。全体教职工8月24日(星期一)上班。
二、暑假期间黄寺校区党政办、财务处、人事处办公时间
(一)党政办: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
(二)财务处、人事处: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11日。
三、离京申请、报备相关要求
(一)教职工非必要不离京,离京需遵守北京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处级干部离京须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出京备案审批(处级以上)”向院领导请假、组织部备案;
(三)其他教职工离京须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出京备案审批(处级以下)”向人事处申请、备案。
党政办联系人:孙宇18500361006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侯丽娜13121511233
四、暑假期间值班(来院办公人员)用餐相关安排
(一)黄寺校区暑期提供午餐,7月19日-8月23日期间不提供早餐;
(二)其他校区带班人员统计本校区值班、来院办公人员用餐人数,由黄寺校区食堂提供送餐服务。
五、暑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各校区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
(二)教职工凭“出入证”登记、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需驾车进入校园的,不得搭载外来人员;
(三)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需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相关部门需提前一天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加班”向安保处报备来访人员姓名、电话号码、车号等信息(党政办联系人:孙宇18500361006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侯丽娜13121511233);
(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全市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党政办相关通知。
六、2020年新教师集中培训和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相关要求
(一)学院拟定8月下旬举行“启航计划”新教师集中培训,请及时关注教务处相关通知;
(二)根据上级要求,学院各部门要提前启动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1.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疫情发生以来线上线下教学、校园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下学期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教学、工作、生活区域的全覆盖防疫消杀;食堂、公寓等后勤保障安全到位,特别要加强食品食材来源监管以及食堂、安保、物业等人员的健康管理;
3.安保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有序。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履职尽责。党政办公室负责暑假期间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院领导要认真执行带班制度。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为联络员,确保暑期相关工作的沟通对接。各部门负责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要求准时到岗,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信畅通,不得空岗缺岗。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防控意识,自己和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进行诊疗并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党政办上报。党政办及时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3.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保卫处统筹做好学院假期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假期中,加强校园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各部门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假期中,若需到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需提前将时间、地点、人员等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4.全体教职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家庭消防、治安安全防范,防止用火用电不当引发火灾;注意人身安全,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降温;防范食物中毒及其他季节性传染病。
5.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教育教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论。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6.相关部门要加强关键岗位的管理。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关键岗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安排每天24小时值班,以保证各项设施的安全。切实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负责施工管理的部门要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巡视检查工作,确保行人出入和教职工财产的安全。
7.后勤部门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车队、食堂做好有关服务工作,特别是做好与餐饮、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餐饮物业服务质量。
8.值班值守人员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按照“边处理、边汇报;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各责任部门口头上报不晚于接报10分钟,书面报告不晚于接报1小时,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2小时,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各校区2020年暑假期间值班、带班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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