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财务处 时间:2020-11-16
各部门: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各项经费的年度报销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项经费的对帐、结算,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财务年度决算时间:2020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31日(此期间财务处停止对外报销)。
二、财政专项经费报销决算时间及要求
按规定,学院2020年财政项目经费结余将于2020年11月30日被财政收回,请有财政专项经费的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把握好支出进度,最迟于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相关支出结算报销工作。
三、各类基本经费报销决算及要求:
1、
2、公务卡刷卡期间为
3、支票发放截止日期:
4、各部门外请讲课、咨询等劳务性支出报送截止日期为
5、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及业务往来款项等请于2020年12月19前到财务处办理归还手续。
四、其他经费按具体相关要求执行。
财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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