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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2年度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供稿:科研处 时间:2021-05-17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有关内容,现将学院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质量和结项率动态调整。根据《2022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数额》相关内容,学院社科计划一般项目限额申报1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社科一般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由于我院限额申报1项,因此申报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申报人应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
6.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助经费
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申报时间及安排
1、申请材料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请填写《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原件1份(A4双面打印,不装订)至科研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bjie.ac.cn)。
2、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31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推荐评审
如申报超过限额,科研处将依据限额,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推荐评审。
 
联系人:杨晨   8208921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953b3b57292ac75a0ada858d667e7f8a.doc (73.00 KB)
 
科研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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