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供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时间:2021-06-01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开创新时代孔子学院发展新局面,支持我院承办的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1 年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塞浦路斯大学孔子学院岗位需求
       塞浦路斯大学孔院需要2名汉语教师,主要教学工作为教授大学生和社会成人基础汉语课、中小学生课外汉语兴趣课、组织中国文化体验活动等。派出时间为2021年12月,任期为1-2学年。

二、人员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 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 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 西、葡、阿拉伯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 周岁(含)。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和持有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认定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选派。
       7. 符合以上条件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也可申请报名。
       8. 符合以上条件,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经过学院认定并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报备后,可按孔子学院骨干教师身份派出。

三、申报工作程序
       1.申报材料及审核
       请申请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教师须登录 clecteacher.chinese.cn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后,下载打印纸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完成个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不填写),提交所在院系或部门审核。
       申请教师所属二级学院或部门需提供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二级学院或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申请教师于2021年6月4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信、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复印件(如已取得)、 其他荣誉证书或补充材料复印件至黄寺校区综合楼208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者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各种证书的扫描件。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学院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委审核后再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2.选拔考试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教师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并保留院内工资待遇。

       本通知由学院国际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萌 82089100,15010679691

 
北京教育学院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 6月1日
 

返回顶部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京ICP备10039640号-5 |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64号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