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宣传部(新闻中心) 时间:2021-06-10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为持续抓好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学院党委研究,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要于近期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相关制度规定。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京教院党发〔2021〕5号)《北京教育学院关于论坛、讲座的管理规定》(京教院党发〔2019〕18号)《北京教育学院校园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院发〔2018〕8号)《北京教育学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京教院党发〔2018〕44号)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落实制度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开展自查工作。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对所属中层干部2017年以来的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非中共党员中层干部没有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梳理,认真核对其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并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
三是做好相关补充说明工作。如果中层干部在2017年以来的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未提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请该同志对照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对2017年以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形成个人补充说明材料。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于6月15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表、中层干部个人补充说明材料交党政办(黄寺北楼219房间)。
附件:自查情况表
联系人:马献伟 电话:82089599
黄汉周 电话:82089110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自查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内 容 | 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 | 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 | ||||||
年 度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姓 名 | ||||||||
…… | ||||||||
…… | ||||||||
总人数 | 请写明开展自查的人数 |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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