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年度汇算法定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大家及时办理。手机办理,轻松便捷。退税可弃,补税必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看是否需要办理汇算。
一、办理申报时,提醒注意以下几点:
1、请核实收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请勿随意删除您的收入信息。
2、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一般情况下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计税测试,根据需要选择适合您的计税方式。
3、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在手机APP上如实填写申报,保存好证据备查,申报个人对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在每年的12月10日至12月25日完成下一年度扣除信息确认,一经确认,不要随意删除,可修改、或增加。
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工资抵扣,要在每年11月25日前在手机APP上完成申报。不随工资抵扣,可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汇算清缴期间申报抵扣,退税。
4、符合条件,个人购买的税优型商业保险取得保险公司提供税优识别码,取得发票的捐赠,均可完善信息进行税前扣除。
5、如果有境外所得,也要办理申报。
二、年度汇算完成后,发现错误了如何处理? 1、在个税年度汇算期内,也就是在6月30日前,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己就可以完成更正申报或作废申报。
2、温馨提示:个税年度汇算期内,纳税人每月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是5次,超出上限后如需更正作废,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请谨慎操作。
财务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