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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9月通知1)

供稿:人事处 时间:2021-09-23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质,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职工进行公共知识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总学时不少于30学时。其中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20学时。必修课培训内容包括党史学习、“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解读等。选修课培训内容包括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块链技术与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民法典》解读、国家安全治理与平安北京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
(二)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参训学员通过学院分发账号访问北京继续教育网(http: //www.cedu.org.cn)点击首页的“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知识培训”栏目登录培训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或者“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登录均可)。
2021公共知识培训,必修课10课时学习免费。选修课20学时已经充值,请各位教职工自行选学。
登录账号: bjie+工号四位 (比如:bjie0920)
初始密码: abc123
登陆后填写必填项目即可:手机号、性别、工作单位和人员类别。
(三〉学时认定和培训登记备案
1.在北京继续教育网参加线上学习的教职工完成课程培训并通过考核后,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作为学时登记的凭证。请各部门做好学习组织、学时统计登记、学时证明存档备查等工作,并于12月27日前将每位教职工的学时证明电子版、《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以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我院公共知识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评定申报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2.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知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培训计划,稳步推进,做好本部门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结束后,请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效果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内容包括培训安排、组织实施、学习成效、存在问题、工作意见或建议等内容。
 
附件1 公共知识培训学习情况汇总表.xlsx
6520c39c5d50eaf77b2864d1fc91d9ad.xlsx (10.11 KB)
 
附件2 公共知识培训总结报告模板.docx
b348dc61478ea15b954e01bbfc61a425.docx (12.94 KB)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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